一.创业孵化基地功能: 为有创业项目的企业和创业人员提供免三年房租的办公场地和高效、优质的服务。创造有利于创业项目研究、策划、开发及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使入驻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经营管理、资本运营、团队协作、公共关系、风险竞争、法律契约、开拓创新等方面得到指导、锻炼和提高。
二.入驻对象及申请入驻的条件: 入驻对象主要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需求的,具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营业额以及能吸纳就业的各类创业实体。其中:登记失业或求职的城镇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五类人员优先。 1.初次创业人员(无企业社会保险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一年); 2.男不超过57岁,女不超过47岁; 3.持有《就业创业证》; 4.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三.申请入驻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页、《就业创业证》及社保卡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退役军人需提交相关退役证明复印件; 3.《创业计划书》 4.属于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已带动就业的提供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