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同舟共进》2016.01
原题:《李立三“通敌”案的形成》
作者:韩三洲(作家)
依照历史传统观点,中共早期的工人阶级杰出领袖李立三,在“文革”期间遭受康生及其同伙的迫害,最终不幸遇难。然而,依据最新披露的史料,揭露出一个惊人的真相:并非他人,正是张国焘的得力助手,李立三的身边人,竟然虚构罪名,诬陷李立三,最终导致其不幸自杀。红四方面军政委陈昌浩,那位曾加害他人者,亦最终因自己所构陷的“特务集团”冤案而命丧黄泉。
李立三,作为“十次路线斗争”中的关键人物之一,其一生始终背负着两重沉重的政治负担,如同挥之不去的幽灵,紧紧纠缠着他,终致酿就了其生命的悲剧结局。
第一个是人所共知的事件1930年“左”倾冒险。即党史所称的“立三路线尽管这段时光仅短暂地延续了三个月,然而,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李立三因此不幸被囚禁于苏联,长达15年之久。在此期间,他深刻反思了那次错误的道路,并对此深感悔恨,持续了整整30余年的时光。
第二重政治阴霾。于1936年,他邂逅了来自俄罗斯的女子叶丽萨维塔·基什金娜。(后改名李莎) 结婚随后,随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苏两党关系的裂痕逐渐加深,这让他成为“里通外国”的嫌疑分子,被排除出中共高层领导的政治圈子,最后为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毛泽东的“半个朋友”
1936年,陕北保安的窑洞内,毛泽东与美国记者斯诺展开了对话。谈及自己1915年以笔名“二十八画生”在长沙街头张贴征友启事的那段往事时,他依旧记忆犹新。谈及此次挑选朋友之严格,收获颇微,仅得三人半。其中,罗章龙位列首位,其余两位则已渐行渐远,记忆模糊。至于李立三,他直言只能将其视作“半个”朋友。说这话的时候,毛泽东的这“半个朋友”正因为“立三路线”在莫斯科接受审查。
李立三回忆道:“在‘二十八画生’征友活动进行之际,我正就读于长郡联立中学。记得那天,我在长沙南城门旁偶然瞥见了那则手刻油印的征友启事。”经过一番深入的分析与推测,这群同学得出了结论,认为这个“二十八画生”很可能就是毛泽东本人。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推断,是因为他们当中有人听闻长沙曾有一位名为毛泽东的“奇才”。众人皆心生向往,渴望一睹其风采。恰逢中秋佳节,他与同窗约定,一同前往探寻毛泽东。然而,他们在第一师范的宿舍与自修室均未觅得他的踪迹,遂转至教室,却见毛泽东正端坐讲坛,全神贯注地阅读书籍。
毛泽东年长李立三六岁,其气度宛若一位博学之士。加之李立三原本对他怀有“怪人”的印象,因此在与毛泽东的交往中显得有些拘谨,不敢主动与其交谈。他只是假装去观赏墙上的课程表,借此机会悄无声息地从毛泽东身后走过,恰好看到毛泽东正在阅读《宋史》。李立三在毛泽东身后经过,毛泽东直到此时方才察觉,随即起身离开讲台,向李立三走来。然而,李立三并未敢与毛泽东交谈,很快便转身离去。
十数年后,在与毛泽东共度的时光里,李立三于闲聊之际提及那桩旧事,毛泽东不悦地回应道:“哦,原来是你!记得当时我与你交谈,你并未作答。”毛泽东续言:在那次探访旧友的聚会中,我仅结识了三位新朋。如今,若再将你纳入其中,那便是我旧友新交的合体。尽管当时我们未曾深入交谈,仅是匆匆一面,但在这份缘分的纽带下,不妨算作半个知己吧!
娶俄妻招致不幸
1930年,受“立三路线”错误的影响,李立三遵照共产国际的指示,前往莫斯科展开自我反省,无奈却被迫滞留于苏联境内。
1936年二月,年届三十七岁的李立三与年仅二十二岁的俄罗斯女性叶丽萨维塔・基什金娜喜结连理,自此,他们相濡以沫,共度风雨,成为了不离不弃的伴侣。
1946年,李立三先生与夫人一同返回了我国东北。基什金娜女士更名“李莎”,自此在这片第二故乡的土地上扎下根来。在随后的五十余载岁月里,她倾注心血,运用智慧,为国家培育了一代又一代卓越的俄语教师与翻译专家。
林伯渠之女林利在《往事琐记》中追忆道,鉴于中苏两党之间错综复杂的历史渊源,众多久居苏联的中国同胞曾在此地结为连理,然而,这些配偶却未能获得苏联公民应有的权益。李立三的妻子李莎与陈昌浩的前任伴侣格拉娘便是其中的代表。她们时常抱怨,感叹嫁给中国人后,竟沦为了二等公民。且至五六十年代。随着中苏两党、两国关系的持续恶化,那些已婚苏联女性的中共党员干部,无论其职务高低,均被禁止聆听“反修”主题的报告,亦不得阅读相关文件。此前,那些跨国婚姻的伴侣们尚存一个微小的社交圈,孩子们亦得以不时欢聚一堂。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却发生了变化。自中苏关系恶化以来,众多家庭不堪政治压力的重负,绝大多数原本和睦的中苏联姻家庭纷纷走向破裂,最终仅存寥寥数家得以幸存。此时,李立三和李莎的婚姻关系也浮上水面,成为中共高层关注的问题。
李立三和毛主席
1959年夏季,在批判“彭黄张周反党集团”的庐山会议上,林彪突然对彭德怀提出了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 彭德怀同志近期对东欧国家进行了访问,而你却在此关键时刻提出质疑,这背后是否有所指?赫鲁晓夫对你的赞誉有加,你是否向他承诺了某些事项?
听闻此言,那位向来以整治他人为生、擅长挥舞鹅毛扇的康生把握时机,趁机借题发挥,再次将攻击的矛头指向了曾在苏联逗留长达15年,且拥有苏联籍妻子的李立三,公然散布“李立三是通敌叛国的分子”的言论。与李立三进行了深入交谈,对李莎的国籍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
面对康生的质疑,李立三内心焦虑,深知此事非同寻常。于是,在当年十月,他向康生提交了一份书面报告,竭力为李莎洗清冤屈,强调她“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怀有深厚的热爱……在政治立场方面,她绝无任何问题,我对此可以给出绝对的保证。”
步入1960年,伴随着中苏关系的日益恶化,周恩来亲自代表党中央与李立三进行沟通,明确表示党中央的立场:希望李立三与李莎解除婚姻关系。如若不然,党中央将要求李莎放弃苏联国籍,转而加入中国国籍。
1962年6月20日,李立三特地致函领袖,就此事进行自我辩解,并向李莎表达立场。同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召开之际,周恩来与康生受中共中央委派,再度与李立三进行交谈,再次提及离婚事宜。因此,李立三在会议上发表了讲话,重点阐述了与李莎的婚姻状况及其当前的发展情形。
之后,10月14日,李立三再度致信周恩来,信中字数逾四千,详尽地阐述了自己的立场与诉求。在信中,李莎以坚定的党性承诺,彰显其在政治上的可靠性。她坚决反对修正主义,立场鲜明且坚定,绝不容许将苏联人民与苏联的修正主义混同。
李立三为了维护其跨国婚姻,曾连续四次向中央部门致信,坚决反对离婚。他指出,我们已步入暮年,孩子也已长大成人,离婚将面临何种困境?再者,我们携手走过了近三十载,夫妻情谊深厚,尤其是……1938年我在苏联被捕期间,李莎对我一直很忠诚,冒着风险去监狱看我,并为此脱离了共青团。
李立三在委托秘书李思慎转交中央的信件时,眼含热泪感慨道:“我们历经风雨,真是一对同甘共苦的伴侣。我怎能在这个时刻与她提出离婚呢?”李莎身为俄罗斯民族的一员,对苏联怀有深厚的民族情感,这一点无可置疑。然而,她并不认同赫鲁晓夫所推行的修正主义政策。她对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持有坚定的支持态度,并赞同我国坚持的马列主义指导路线。此外,我今后仍将致力于对她进行教育,确保她不会对党的方针政策持有异议。
1966年,李立三家。
李莎在晚年回顾那段历史时,言辞间流露出了几则颇具意味的言论:三十年代末,由于李立三所涉“问题”,苏联组织逼迫我与李立三离婚。然而,结果并非如预期,我并未与他离婚,反而踏上了前往中国的旅程。这一次,是中国方面的组织建议我与李立三解除婚姻关系,但同样未能如愿,最终我真正成为了中国媳妇。1964年,李莎毅然选择了加入中国国籍,此后她便在北京外国语学院投身于教学工作,继续发挥着自己的教育热情。
根据李思慎所著《李立三后半生》的记载,在李立三将这几封信递交至中南海之后,中央方面便未曾再催促他与李莎办理离婚手续。在政治压力的笼罩之下,昔日宾客络绎不绝、门庭若市的李立三家,现已变得门庭冷落,人迹罕至。建国伊始,李立三正值其职业生涯的巅峰时期,备受信赖且工作热情高涨。他身负重任,不仅担任政务委员,更享有副总理级别的待遇,家中还设有警卫班以保障安全。然而,随着中苏关系的急剧恶化,受妻子问题的波及,李立三在党内政治地位逐渐下滑,日渐式微。待至庐山会议召开之际,他在华北局的原有职务亦基本被剥夺,实则沦为闲职,常常遭受无端指责与冷落。
李立三致信劝诫陈昌浩。
在李莎的一次访谈中,她透露了当时有人试图浑水摸鱼,向中央寄送诬告信,指控她为苏修特务。关于此人究竟是谁以及其动机为何,直到《李立三后半生》一书的披露,真相才得以揭晓。这位人物竟是原红四方面军政治委员,一度在党内极具影响力的重量级人物陈昌浩。而他之所以诬陷李莎为苏联特务,竟然仅仅是出于个人恩怨。
当年西路军兵败河西后,西路军军政委员会主席陈昌浩曾悄然重返汉口,专程回家探望前妻刘秀贞。待他再度启程返回延安,却发现世事变迁,山河依旧,而人事已非。昔日的庇护者张国焘在政治舞台上已失势,自那以后,陈昌浩在党内地位急转直下,唯有撰写检讨与辩解之途。
1939年8月,陈昌浩携与前妻所生的小儿子陈祖涛抵达苏联,并在莫斯科长期居留。随后,在组织的批准下,他与第二任妻子张琴秋结为连理。沈泽民,曾任鄂豫皖苏区省委书记,其夫人原为作家茅盾之弟。沈泽民不幸离世后,她便嫁与陈昌浩为妻。离婚后,并在1945年,陈昌浩与一位俄罗斯纺织女工格拉娘喜结连理。据他本人所述,与女工结合,相较于知识分子,能够减少不少烦恼。
陈昌浩和格拉娘
在苏联岁月里,李立三与陈昌浩曾并肩于苏联外文出版社共事,两人夫妇间的交往亦颇为频繁。1952年,陈昌浩与妻子格拉娘,携同他们的儿子——当时年仅七岁的陈祖莫,一同重返祖国。陈昌浩此后历任中央马列学院副教育长、中央编译局副局长,并担任《俄华大词典》的主编,而格拉娘则在编译局负责俄文打印工作。这些职位看似轻松,实则透露出陈昌浩在党内的影响力已大不如前,他似乎已成为一位边缘化的政治人物。
《李立三后半生》记载:自自1959年起,陈昌浩便对他人心生倾慕,为了重组家庭,他屡次提出与格拉娘解除婚姻关系。他的理由是对方“性情多变,偏爱特殊待遇,生活习惯难以协调”。性格刚烈的格拉娘立场坚定,坚决拒绝离婚,此事一时间沸沸扬扬,传遍整个城市。李立三与陈昌浩均为党内曾犯有过路线错误的高级领导人,他们的妻子恰好都是俄罗斯人,在北京的交往颇为频繁,情谊深厚,宛如亲姐妹一般,平日里常有互动。在同志情谊的感召与深切关怀下,1960年春季,李立三致信陈昌浩,坦率指出对方在家庭与婚姻问题上处理不够严谨,随之提出了中肯的批评与诚挚的劝诫。
林利在其著作中追溯,恰逢中苏关系日益尖锐对立之际,长期在青岛疗养六年的陈昌浩毅然致信中央编译局领导,毅然决然地提出与格拉娘解除婚姻关系的强烈要求。诸多关于格拉娘身为苏联使馆情报员的荒谬言论亦被记录在案,更有甚者,将李莎牵扯其中,声称格拉娘的一举一动均受李立三妻子李莎的指使。中央编译局领导于干部会议上揭晓了该信函的具体内容。陈昌浩所提出的与格拉娘的离婚请求,被视为国际阶级斗争在中央编译局的具体体现。我们应当坚定地站在陈昌浩一边,共同将格拉娘驱逐出编译局。林利向领导提出意见,强调陈与妻子之间的离婚乃私人事务,不宜将其夸大至国际阶级斗争的层面。林利认为,陈昌浩此举意在利用“反修”的风潮,摆脱妻子的束缚,将自己塑造为“反修”的先锋。结果,领导的耳中不悦于那番言论,一年之后,林利本人亦遭调离编译局。
林利回忆,在“文革”风暴肆虐之际,她与所谓的“至交”孙维世一同因“李立三、李莎反革命集团成员”的罪名被拘捕。幸得天佑,她得以幸存,但年仅46岁的孙维世却因狱中困苦而英年早逝。
李莎、孙维世(后排)、李英男(前排)、林利。
陈昌浩为离婚编造“苏修特务集团”。
终于,陈昌浩实现了愿望,组织批准了他与涉嫌“苏修特务”的格拉娘解除婚姻关系,并于1965年7月迎娶了第四任妻子孟力。中央编译局对此表示全力支持,热忱地接纳了这位“反修”战士,并向他提供了“反修”文献以便阅读。
陈昌浩与孟力
近年来,诸多关于陈昌浩的传记与访谈均提及,陈昌浩与格拉娘在“文革”时期被迫离异。然而,这一说法实属谬误。在“文革”期间的1967年1月3日,李立三在接待中央编译局的外调人员时曾明确指出:1962年,陈昌浩为与格拉娘解除婚姻关系,不惜向高层献上炮弹,公然宣称格拉娘系修正主义分子,并声称其与苏联大使馆有所勾连。同时,他亦对李立三的妻子李莎及其女儿进行诽谤,指责她们与苏联大使馆存在联系,并涉嫌传播修正主义观点。陈昌浩向中央正式控告此事。实则是对李立三进行诬陷,并对他实施陷害与报复,此举亦使得党内那些心怀叵测的高层人物得以趁机炮制“李立三通敌国外”的谣言,进而导致他再次遭受更加严苛的政治审查。
即便是在“文革”肆虐的1967年5月19日,陈昌浩在与外调人员讨论李立三问题时,依旧流露出对他不满的情绪,竟无中生有地宣称:
我与妻子离婚的过程颇为漫长,其关键在于遭遇了前市委及中宣部的干预。李莎对此事坚决反对,李立三亦站在我妻子一方,力劝她不应与我分道扬镳。在我妻子频繁造访李立三家之际,法院在判决离婚前夕通知了她,然而她却径直前往李立三的住所。归来时,她手中握有一份条理清晰的答辩状,这显然非她本人所能撰写,我怀疑是李莎或苏联大使馆提供了协助。据我妻子所述,她与李莎曾一同前往裁缝店定制衣物,当时一位体型较胖的女性走了进去。李莎向格拉娘透露,那便是……契尔沃年科苏联大使的夫人,李莎与她——契尔沃年科夫人的相遇,并非偶然。她们常常一同前往副食供应站(专供高级干部享用),那是她们交流的常去之地。尽管大使馆亦是她们的联系场所之一,但并非每次都必至。
很明显,陈昌浩的此番言论,实则是指控李莎与苏联大使馆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这些联系成为她通敌卖国的铁证。
在那个黑白颠倒的年代,陈昌浩对李立三的所谓“里通外国”的指控,竟然一一得到了证实。据李莎回忆,大街小巷充斥着李立三的巨型标语,所引用的内容均出自那个外表道貌岸然、实则心机深沉的C之手。这里的C,指的是陈昌浩。1967年5月25日中央文革小组正式对李莎施加了“苏修特务”的罪名。
李莎做梦也没想到。她竟然意外地成为了以李立三为首的“苏修特务集团”的所谓“上级”。集团成员:杨尚昆、李维汉、张锡俦原北京俄语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赵洵原副院长 、林利等若干人。
在此期间,身患重疾的李立三在短短数日内,遭受了造反派多次的批斗与审讯,累计达二三十次之多。6月21日,中共华北局机关礼堂内,一场针对李立三和李莎的批斗大会正在进行。现场人潮涌动,人山人海,水泄不通,众人纷纷前来一睹中央文革所点名的“苏修特务”的风采。
翌日下午,在第二次现场批斗大会即将召开之际,李立三疑似的“服安眠药自杀”。
李立三逝世翌日,李莎亦被拘捕,囚禁于秦城监狱之中,历经八载铁窗生活,直至多年之后,方才得知丈夫已逝去的噩耗。她的两个女儿亦因“通敌”之罪,遭受牢狱之苦,随后又被遣送至偏远农村。
李莎被捕当日,格拉娘亦因被冠以“特嫌”之名而身陷囹圄,狱中遭受了极为残酷的对待,身心俱疲,最终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在1980年代之后,她在异国他乡离世。
尤为离奇的是,时值一个多月之后的7月30日夜晚。陈昌浩,他始终坚称妻子格拉娘与李莎是“苏修特务”,同样因“里通外国”的罪名而难以洗清冤屈。在红卫兵的残酷打击下,他最终吞下了大量安眠药,于北京晨光街的红霞寓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李立三、陈昌浩这两位曾经叱咤风云的中共高层人物最后结局竟也高度相似, 非但都是服用药物后自寻短见,而且他们死后的遗骸亦被暗中焚化,至今下落不明。
李立三死后,他在遗书中向毛泽东表达的最后愿望,仅剩的一项请求,便是郑重声明。“我家上下未曾涉及任何通敌卖国的罪行。恳请中央对此进行彻底的调查与审查,并公正无私地得出结论。”
十三年后的1980年3月20日,在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的亲自关怀下,李立三同志的名誉终于得到了彻底恢复。当年对他的“苏修特务分子,开除出党”的定论,被明确指出为冤案,并予以撤销。自此,多年来笼罩在李立三同志身上的种种不实指控与诬陷得以消散。此外,陈昌浩同志夫妇的冤案,也随后得到了公正的平反与昭雪。
可以说,李立三在“文革”期间因“里通外国”的冤案而离世,尽管政治环境的大气候是其中一大原因,但陈昌浩出于个人私利,屡次为陷害他人提供政治上的攻击武器,这同样是导致他人和自己陷入困境的关键因素之一。剃头者亦剃人首。在“文革”那个动荡的年代,历史与人事之间的错综复杂,令人深思不已。